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 关于做好迎接国务院2016年度省级政府消防工作考核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建筑安全站,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筑安全站,各有关单位: 4月初,国务院考核组将赴渝对全市2016年度消防工作进行实地核查,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根据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做好迎接国务院2016年度省级政府消防工作考核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渝防发〔2017〕6号)要求,现就切实做好迎考准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区县安全站、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考核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强化责任落实;要指定专人负责,全面认真细致地做好迎考各项工作。对因准备不到位,工作不扎实导致在考核中扣分而影响全市总体考评成绩的,市政府将进行倒查,并追究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责任。 二、对照要求,迅速行动 鉴于此次迎考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且国务院考核组将随机抽取2个区县(自治县)进行实地核查,各区县安全站、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与属地政府对接,按照《2016年度省级政府消防工作考核细则》(详附件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要点》(详附件2),等有关要求,吃透标准,逐项落实,做到资料齐备,装订规范,并组织“两工地”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做好迎检准备。 同时,要以本次考核为契机,组织辖区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督促在建工程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等标准规范查漏补缺,特别是针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明确,用火用电管理是否混乱、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是否按要求配备灭火措施、是否开展巡查检查、临时消防用水是否能够保证、是否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逃生疏散演练等进行严格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应立即整改,切实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有效防范消防安全事故发生。 三、及时上报,注重实效 各区县安全站、有关单位要立即行动,按照属地政府和市安管总站的要求,一是及时开展属地在建工程项目的消防专项检查工作,对问题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形成闭合机制;二是完成上报任务,于2017年3月31日前上报《迎接2016年度省级政府消防工作考核重庆市“两工地”在建工程台账》(详附件3)至市安管总站监督一科(联系人:韦舒,联系电话:63675601,联系QQ:916473164),其中主城各区及都市拓展区上报不少于15个有施工许可证的在建项目,其他区县上报10个项目,以作为本次考核抽检对象;三是督促辖区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认真做好迎考资料准备,堵塞企业及项目安全管理漏洞,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企业及项目真正经得起考核,保证迎考工作全面落实到位,推动我市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1、2016年度省级政府消防工作考核细则 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要点 3、迎接2016年度省级政府消防工作考核重庆市“两工地”在建工程台账 附件下载1 附件下载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