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不具有相应注册执业资格的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信息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建筑安全站,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筑安全站、建筑施工企业,相关人员: 按照市城乡建委的决定,现将不具有相应注册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信息予以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在2018年6月1日前,以上人员仍未取得相应注册执业资格的,证书将失效,请持证人员尽快取得相应注册执业资格。 附件:不具有相应注册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信息 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 2017年2月27日 附件下载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