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文化委员会、重庆市总工会、共青团重庆市委、重庆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建筑安全站,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筑安全站,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工地工作,牢固树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理念,现将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文化委员会、重庆市总工会、共青团重庆市委、重庆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安监发〔2016〕5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 2017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