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轨道交通第三方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建发〔2014〕21号 主城各区城乡建委(轨道办),两江新区建管局,北部新区建设局,高新区建设局,经开区建设局,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本市轨道交通第三方监测管理,保障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安全,有效控制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根据《重庆市轨道交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们组织制定了《重庆市轨道交通第三方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该办法已通过市政府法制办登记审查,登记号为渝文审[2014]16号。附件:重庆市轨道交通第三方监测管理暂行办法.doc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