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范》的通知 渝建发〔2013〕48号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建设局,有关单位:批准《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范》为我市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编号为DBJ50-164-2013,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5.1.1、5.1.3、5.3.1为强制性条文,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查与备案,备案号为J12286-2013,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的解释,重庆市公安局消防局、重庆市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