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 2012年重庆市第三次监理工程师考试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各工程监理企业: 根据《重庆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48号),结合我市工程监理实际,决定组织开展2012年重庆市第三次监理工程师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2012年9月23日9:00-11:00考试科目:《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知识》 (二)2012年9月23日14:00-16:00考试科目:《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二、报考条件 凡身体健康,遵守法纪,无不良记录,年龄在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一)具有2009年7月31日前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本科(含)以上国家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满3年; (二)具有2007年7月31日前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以上国家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满5年;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12年8月30日至9月4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网址:http://ks.jsjl.cq.cn/ (三)缴费方式:现场缴费。考生完成网络报名后在网上打印缴费单于2012年9月10日至9月12日到重庆市建设监理协会(地址:渝北区加州城市花园2幢11-4号,联系电话:023-67539261023-67539151)现场缴费确认报名。 工程监理企业的报考人员由企业派员持缴费单统一到现场缴费确认报名,社会报考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到现场缴费确认报名。 (四)准考证打印:考生于2012年9月20日起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滚动管理:重庆市监理工程师考试实行两年滚动管理,2011年以来通过单科考试合格者,可报名只参加未合格科目的考试。 (六)成绩查询: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具体成绩查询时间以重庆市建设监理协会网上通知为准。 (七)资格后审:成绩合格人员携带报考条件规定的从事相关工作年限单位证明(见附件)、身份证和学历证原件和学历证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学历验证码或经“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两者任选其一)等材料,于2012年10月29日至11月2日前往重庆市建设监理协会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方为考试合格。凡资格后审不合格者,考试成绩无效。凡逾期未提供资料审核者将不再予以受理。 (八)岗位证书办理:考试合格人员经公示后,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文公布。对监理企业报考合格人员将及时制发重庆市监理工程师证书。对社会报考合格人员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合格文件发布之日起两年内,由所聘用的工程监理企业申请办理重庆市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九)本次监理工程师考试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的规定执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后审,或让他人冒名顶替以及其他严重违纪违规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参加重庆市建设工程监理考试的处理。 附件:重庆市监理工程师考试报名条件证明2012师(三)考试通知附件.doc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