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材料应按“综合资料、人员资料、工程业绩资料”的顺序装订,规格为A4(210mm×297mm)型纸,并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及申报说明,采用软封面封底,逐页编写页码,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装订。
1、综合资料(第一册):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本复印件;
(3)企业申请资质前一年度或当期合法的财务报表;
(4)标准要求的厂房证明
(5) 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
(6)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人员资料(第二册):
(1) 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学历证明)或技能证书复印件;
(2) 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复印件;
(3) 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复印件;
(4) 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
(5) 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业绩资料(第三册):
(1) 工程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2) 工程合同(合同协议书和专用条款)复印件;
(3) 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等内容);
(4) 涉及到层数、单体建筑面积、跨度、长度、高度、结构类型等方面指标的,应提供反映该项技术指标的图纸复印件;
(5) 涉及到单项合同额、造价等指标的,应提供工程结算单复印件。
四、办理程序:
1、实名制信息采集:到企业营业执照所在区县建委进行人员身份证信息采集的实名认证 ;
2、业绩及职称人员信息申报:从资质管理系统V3.0填写业绩信息及技术职称人员的入库信息,经区县建委核验,完成入库 ;
3、企业基本信息完善:填写企业的基本信息;选取实名入库的注册人员、职称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上传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证书;上传《营业执照》副本、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本、企业申请资质前一年度或当期合法的财务报表、《安全生产许可证》、厂房、设备、社保等证明材料;
4、填写升级资质信息并上报:在资质系统填写资质升级的申请,选择升级所需相应注册人员、职称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营业执照》副本、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本、企业申请资质前一年度或当期合法的财务报表、《安全生产许可证》、厂房、设备、社保、已入库业绩等证明材料,并上报;
5、打印申请表,将申报附件材料的综合资料、人员资料、业绩资料分卷,按“三、附件材料装订”要求装订。
6、将申请表和附件资料交区县城乡建委初审;
7、市城乡建委4楼11号窗口受理;
8、审核、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公示;
9、审批、公告;将由住建部审批的资质资料上报住建部;
10、打印资质证书;
注:住建部审批事项以部里公开内容为准
五、办理时限:
非专业部门资质自市城乡建委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评审和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时间);
注:住建部审批事项以住建部公开内容为准。
六、办理结果:
报住建部审批的资质:公告后到住建部领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申报窗口:重庆市城乡建设政务服务中心11号窗口
窗口电话:63672121
承办机构:市建委建管处、重庆市建筑管理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