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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建会教育处通知-关于重庆市建设岗位教育培训管理系统“证书备
    浏览: 该信息长期有效发布时间:2018-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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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建设行业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我委组织开发了重庆市建设岗位教育培训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证书备案”和“继续教育”两个模块,并已于近期完成测试,将于2016年1月1日起上线试运行。为做好试运行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备案
(一)证书备案的对象主要为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证书和技能证书,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可的行业协会颁发的相应岗位证书和技能证书。
(二)证书备案的申报主体为拟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合法企业。
(三)证书备案需提交:
1.提供持证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
2.提供证书复印件1份(外壳及内页);
3.提供备案证书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打印件1份;
4.提供《现场管理人员备案名单》或《技术工人备案名单》电子件和加盖企业公章的纸质件各一份。
(四)企业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城乡建委政务办理中心9号窗口统一办理。
二、继续教育
(一)继续教育的申报主体为各区县城乡建委及符合有关规定的社会培训机构。
(二)现阶段,该模块主要服务于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专业人员的继续教育管理。
(三)各区县城乡建委及社会培训机构通过系统“管理机构入口”完成继续教育相关信息的录入,并将相关纸质材料报送至市城乡建委政务办理中心9号窗口统一办理。
三、其他
(一)证书备案及继续教育的相关要求及表格可在系统主页(http://gwpx.ccc.gov.cn)下载。
(二)试运行期间,如有业务相关问题或关于系统改进的任何建议、意见,请与市城乡建委科教处联系;如有技术疑问,请与市建设信息中心或市建设岗位培训中心工作人员联系。
市城乡建委科教处:吕念南,联系电话:63603771。
市建设信息中心:刘川,联系电话:63671020。
市建设岗位培训中心:蒋廷浩,联系电话:86555470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科技教育处
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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