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提交资料
(1) 变更:一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
(2) 初始注册:一张一寸彩照
(3) 遗失补办:一张一寸彩照
(4) 重新注册:一张一寸彩照
(5) 增项:一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
二、办理程序
(1) 变更:企业在市建委上报资料后并在企业加密锁状态显示通过后,由企业经办人带上建造师本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建造师执业印章(不带照片)到本协会按照企业经办人当时在市建委报件的时间找取单子.由协会经办人确认无误后签收。
(2) 初始注册:一级建造师在建设部信息网上看公告,网上有公告后打协会电话咨询证书是否制好;二级建造师由各个区县建委统一收取照片前来粘贴.
(3) 遗失补办:一级建造师企业在加密锁状态显示通过后,打本协会经办人电话,在保证证书已到达协会并打印出来后带一寸彩照到协会经办人处粘贴;二级建造师在区县建委通知后带一寸彩照到协会经办人处粘贴
(4) 重新注册:在一级/二级建造师管理系统查询到通过并打电话确定可以交照片后,带上一张一寸彩照前来粘贴
(5) 增项:一级增项须在一级管理系统里面查询到该企业名称并在建设部网站看到公告后交旧证和印章;二级增项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建造师管理系统通过后并电话确定后才能交旧证和印章
三、缴费方式
现金支付方式,协会经办人员开具相关的票据并做好登记。
四、业务办理时限
(1)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变更3-5个工作日,初始、增项、重新注册及遗失补办20个工作日。如遇特殊情况,延长5个工作日。
五、领取方式
(1)变更及遗失补办:由企业经办人在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建造师执业印章交给本协会的3—5个工作日后(遗失补办在20个工作日内)请打本协会经办人电话,保证证书的领取时间并持单位介绍信到本协会领取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建造师执业印章。(请记住交旧证章或照片的时间方便领取时查询)。
(2)初始:二级初始注册须由各区县建委的经办人员来领取。如单位须单独领取初始注册须出示区县建委的委托书;一级初始注册出示单位介绍信即可.
(3)增项及重新注册:一级/二级建造师出示单位介绍信即可.(请记住交旧证章、照片的时间及公告批次方便领取时查询)。
变更及遗失补办电话:63672521
初始、增项、重新注册:63672551
沙坪坝区 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成功后:由各区建筑协会统一收取照片,集中办理.电话65258592 65314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