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A:综合评估法废标情况一览表
一览表废标条件之外的评标委员会不得判为重大偏差。
招标文件章节号 |
条款名称 |
废标条件 |
第二章3.2 |
投标(投标)报价 |
投标申请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 |
比选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投标申请人不得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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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设置了最高限价,投标申请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设置了主要清单综合单价,且规定主要清单综合单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废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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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申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申请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申请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申请人以低于成本报价投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15%的需另行提供成本分析表 ,分析表格式同投标报价格式 ,如人材机明显低于市场价,报价不完整或不提供分析表的按废标处理 ,分析表必须单独封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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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3.4 |
投标(投标)保证金 |
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递交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
第三章3.1 |
初步评审 |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申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申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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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申请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本标书约定的其它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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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申请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申请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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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招标人必须明确] |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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