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防城市道路发生路面塌陷问题的质量监督提示 各区县工程质量监督站: 近期以来我市及全国许多城市在运行使用的城市道路发生了多起路面塌陷事故,造成人员意外伤亡和重大交通堵塞,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形成极大威胁并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稳定。经查实其道路路面发生塌陷事故的原因基本为道路下部的给排水管道和其它地下构筑物周围因水严重渗漏带走泥土和砂石后掏空道路路基而产生。这有管理不善的问题,但最大的原因则是原来工程施工时违反施工验收规范、监管不到位而造成。为了防止和杜绝此类路面塌陷事故的发生,特作如下监督提示: 一、城市道路路基和给排水管道及地下构筑物工程在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工程管理程序完成相应的审批工作后,方能实施工程施工。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符合以下规范的要求(1)《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008)、(2)《城市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50-078-2008)、(3)《给水排水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4)《城镇给水排水构筑物及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50-108-2010)。 二、道路土基回填施工:(1)必须严格按施工方案进行分层摊铺辗压;(2)填料粒径符合规范和方案;(3)应尽量整幅实施,保证搭接质量,(4)认真组织质量检测和验收。(严格控制填料粒径、分层后度、土基压实度、道路弯沉值)。 三、给排水管道及构筑物施工:(1)在回填土土基上开挖的各种管道及构筑物基础,必须进行土基强度检测并满足设计技术要求;(2)基础垫层应满足设计要求的几何尺寸,强度满足规范要求;(3)给排水管道及构筑物施工完成后(管道应尽量采用节头少、刚度大、韧性好的管道材料),必须按规范要求,完成相应的试验工作,确认管道及连接的构筑物不渗漏水;(4)按程序实施隐蔽工程验收;(5)管道及构筑物周边的包裹和回填的材料应符合设计、强度满足规范要求、并对撑进行。 四、给排水管道检查井及其它构筑物周边道路易发生沉降变形的原因及处理要求:(1)因道路土基和结构基层在填筑施工时,辗压设备在给排水管道检查井及其它构筑物周边存在一个压实薄弱区域,辗压不实,在使用期间极易产生道路沉降变形、开裂,既影响车辆通行,又易因雨水渗漏带走泥土和砂石后掏空给排水管道检查井及其它构筑物的基础而导致结构发生变形破损,进而掏空道路路基形成路面塌陷事故;(2)建议采取技术措施对检查井及构筑物的周边进行处理。在道路土基和结构基层填筑施工完成后,视检查井及其它构筑物的埋置深度,将周边不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的道路土基及结构基层挖去,采用低强度的砼回填,检查井及其它构筑物的周边在砼中设置钢筋网片(顶部)进行加强。(3)检查井盖:应采用强度高、防盗的井盖;井面应与道路表面平整(满足规范要求)。 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2013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