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行距和文字的大小 div{ font-size:12px; line-height:180%; } font{ font-size:15px; line-height:180%; } 各区县建委(建设局): 为加强建筑劳务管理,规范建筑劳务分包市场秩序,引导、鼓励施工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使用优秀建筑劳务企业,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拟建立2012年度重庆市优秀建筑劳务企业资源库。请各区县于近期评选符合条件的优秀建筑劳务企业,并于2013年2月22日前上报重庆市建管总站。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范围 注册地在本区县内的建筑劳务企业。 二、基本条件 1、企业2012年度建筑劳务总产值3000万元以上; 2、企业承接的劳务分包工程项目与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并与农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内容规范; 3、企业承接的劳务分包工程项目使用的农民工进行了上岗培训,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4、企业承接的劳务分包工程项目由企业自行组织力量完成,无转包、注册现象; 5、企业承接的劳务分包工程项目没有发生拖欠民工工资事件,没有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6、企业或企业参建的工程项目获得过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以上的表彰; 7、企业人员符合资质标准的相关要求。 三、评选上报 1、评选要求:各区县建委根据上述基本条件的要求,并结合本区县实际情况,自行开展2012年度本区县优秀建筑劳务企业评选活动; 2、报送资料:各区县建委于2013年2月22日前,将本区县2012年度优秀建筑劳务企业表彰文件(纸质文件)、本区县2012年度优秀建筑劳务企业名单和各优秀建筑劳务企业简介(内容含:企业简介和主要业绩简介等,电子文档)报送到重庆市建筑管理总站。 各区县2012年度优秀建筑劳务企业名单和优秀建筑劳务企业简介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到373125876@qq.com。 联系人:邓智,电话:63670053;手机:15086989487。 重庆市建筑管理总站 二0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