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重庆市政府投资工程 监理人员配备最低标准调研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质监站、各监理单位、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的监理行为,加强工程监理人员管理,我站草拟了《重庆市政府投资工程监理人员配备最低标准》,计划于8月至9月期间在全市开展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方式及对象 此次调研主要采用调查问卷方式进行,调研对象包括: (一)我市目前具有政府投资工程监督任务的区县质监站。 (二)我市部分重庆市政府投资工程的建设单位。 (三)我市已取得综合类监理资质或专业监理甲级资质的单位。 二、调研内容 (一)《重庆市政府投资工程监理人员配备最低标准》 (二)加强我市工程监理人员管理的建议 三、有关要求 (一)此次调研收集的资料,是我市后续制定监理人员管理政策的基础和依据,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配合做好此次问卷调查工作。 (二)本调查问卷应留下单位名称、填表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填写内容将保密,不会对信用评价、企业资质评审等造成任何不良影响。监理单位的调查文件,应由企业技术责任人负责填写。 (三)参与调查的区县质量监督机构除了填写调查问卷外,请再提交一份书面材料(格式见附表3),认真分析辖区范围内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和造成的原因,并提出完善相关监理制度的建议或意见。 (四)区县质监站的调查问卷和书面材料(含电子版),请于2012年9月20日前报我站汇总。 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的调查问卷(含电子版),请于2012年9月15日前报重庆建设监理协会汇总。 (五)相关资料可在我站网站(http://jzzb.cqjsxx.com/cq_zj/)和重庆建设监理协会网站(http://www.jsjl.cq.cn/)下载。 在填写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我站或重庆建设监理协会联系。 市质监总站联系人:刘洋,联系电话:023-63670677(传真),电子邮箱:cazjzzglk@163.com。 重庆建设监理协会联系人:唐治国,联系电话:023-67539151(传真),电子邮箱:11588022@qq.com。 附件:1.《重庆市政府投资工程监理人员配备最低标准》(草稿) 2.《重庆市政府投资工程监理人员最低配备调研问卷》 3. 区县质监站工程监理调研工作报告(格式) 附件1.2.3.doc 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