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建筑门窗节能检测参数管理的监督提示 本月16至18日,建设部对我市建筑节能工程进行了检查。此次节能检查中发现存在外窗节能检测参数不满足相关规范要求的情况,为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作如下监督提示: 1、根据《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的规定: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保温性能、中空玻璃露点、玻璃遮阳系数和可见光透射比等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该条为强制性条文,应全数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复验报告。 2、按相关规范的规定,外窗型式检验应包括:外观、尺寸、装配质量、构造、性能等内容,并满足相关规范要求。与门窗节能性能密切相关的参数:外窗气密性、保温性能、外窗遮阳系数、透光折减系数在外窗型式检验报告中的指标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厂家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应包括外窗的气密性、保温性能、中空玻璃露点、玻璃遮阳系数和可见光透射比等参数的检测报告。某些生产厂家所提供的外窗型式检验报告中,存在所检参数不全的情况,监督过程中应注意检查。 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2012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