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 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关于发布全市商品住宅工程质量专项检查相关用表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高新区、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及有关单位:根据《重庆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和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开展全市商品住宅工程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市质监总站编制了专项检查的相关用表(共八页),请各区县在此次专项检查中依照表格严格检查。 各区县城乡建委将本地区商品住宅工程质量专项检查情况形成总结报告并填报相关用表(详见附件)后,于10月20日前一并报送市质监总站(联系人:陈云富,63672061;传真:63670000;电子邮箱:2293804036@qq.com)。 附件:1.商品住宅工程质量专项检查用表(监理单位).doc 2.商品住宅工程质量专项检查用表(建设单位).doc 3.商品住宅工程质量专项检查用表(设计单位).doc 4.商品住宅工程质量专项检查用表(施工单位).doc 5.商品住宅工程质量专项检查用表(保修阶段).doc 6.商品住宅工程质量专项检查汇总表.doc 7.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建议书.doc 8.商品住宅工程质量专项检查汇总表.doc 二〇一二年九月五日 附件下载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