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 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家库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建筑安全站,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筑安全站,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重庆市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管理,有效防范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根据当前我市建筑安全形势的需要,按照市建委《关于建立重庆市建筑行业专家库的通知》(渝建发〔2006〕16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家库,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来源 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及机构、有关行业协会、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勘察设计、监理以及施工企业等单位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二、专家库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一)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持原则,公平公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道德素质,遵守工作纪律。 (二)熟悉有关管理制度,熟练掌握相关规范标准,从事专业工作15年以上。 (三)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相应注册执业资格(安全管理类除外),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 (四)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身体健康。 三、专业类别 1、综合类;2、安全管理类;3、深基坑类;4、模板支架类;5、起重机械及吊装类;6、脚手架工程类;7、爆破工程类;8、桥梁工程类;9、隧道工程类;10、施工用电类。 四、专家库专家的申报 (一)申报专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1、《重庆市建筑行业专家库专家成员申请表》1份(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申请人职称证书、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本人近期两寸照片两张。 (二)申报方式:由各单位对照本《通知》的专家申报条件,自行确定推荐人员,集中申报。 (三)申报时间:2012年5月30日起至2012年6月30日止。 (四)申报地点: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7楼,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办公室。 联系人:龙邦林 传真:63672073 附件:重庆市建筑施工安全专家库专家成员申请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工程安全 专家库 通知 抄 送:市建委领导,建管处。 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 2012年5月29日印 附件下载1